发布日期:2007-05-21
实施日期:2007-10-01
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
主编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祥明,秦启宪,茹雯美,杨军,张希波,王媛媛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242·971
出版时间:2016-11-01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绿地设计。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要求,对原规范中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中的要求不协调的技术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城市绿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原则和技术措施的条文。
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地址:上海市新乐路45号,邮政编码:200031)。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朱祥明 秦启宪 茹雯美 杨军 张希波 王媛媛
主要审查人:张辰 包琦玮 赵锂 白伟岚 李俊奇 任心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19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局部修订的条文,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6月28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竖向设计
5 种植设计
6 道路、桥梁
6.1 道路
6.2 桥梁
7 园林建筑、园林小品
7.1 园林建筑
7.2 围墙
7.3 厕所
7.4 园椅、废物箱、饮水器
7.5 水景
7.6 堆山、置石
7.7 园灯
7.8 雕塑
7.9 标识
7.10 游戏及健身设施
8 给水、排水及电气
8.1 给水
8.2 排水
8.3 电气
本规范用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