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0-2006 废止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rotating electrical machines electric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收藏

发布日期:2006-07-20

实施日期:2006-11-01

主编部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陈发宇,李培源,魏国柱,温玉峰,王强,张均圻,郭建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058·799

出版时间:2006-10-01

售价 24.00

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电动机;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旋转电机中的汽轮发电机、调相机和电动机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水轮发电机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92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电动机;工程交接验收。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内部就初稿内容进行过多次网上交流,并以各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了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经反复修改,通过审查定稿。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作了如下修订:

1.增加了发电机励磁用绕组(P棒)的检查及无刷励磁系统的电气连接;

2.对水内冷电机冷却水质标准做了修改;

3.对电机抽转子检查、工程交接验收等方面作了修订。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电话:010-63424285)。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参编单位: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 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江苏电力建设一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一公司 上海电力建设二公司

主要起草人: 陈发宇 李培源 魏国柱 温玉峰 王强 张均圻 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6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 B 50170—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2.1.3、2.3.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0—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

2.1 一般规定

2.2 保管、搬运和起吊

2.3 定子和转子的安装

2.4 集电环和电刷的安装

2.5 氢冷电机

2.6 水内冷电机

2.7 干燥

3 电动机

3.1 一般规定

3.2 保管和起吊

3.3 检查和安装

4 工程交接验收

本规范用词说明

2.1.3 采用条型底座的电机应有2个及以上明显的接地点。

2.3.12 电机的引线及出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引线及出线的接触面良好、清洁、无油垢,镀银层不应锉磨;

2 引线及出线的连接应使用力矩扳手紧固,当采用钢质螺栓时,连接后不得构成闭合磁路;

3 大型发电机的引线及出线连接后,应做相关试验检查,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绝缘包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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