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97-10-05
实施日期:1998-05-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
主要起草人:王登镛,许其昌,石志圻,戚伏波,李国业,张美华,常志续,包安文,徐关兴,刘汉卿,王仁和,李孚生,朱鸿略,周凤桐,王汉贤,游青城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852
出版时间:1998-05-01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业区的室外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和建设部(90)建标技字第9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西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上海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公司、天津市自来水工程公司、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北京建筑工程学院、铁道部第四工程局、冶金部包头冶金建筑研究所、吉林市自来水公司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标准,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邀请了有关部门的专家进行函审,在函审的基础上,在北京召开审定会议。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南礼士路17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7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0]16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10月5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编制说明
1 总则
2 施工准备
3 沟槽开挖与回填
3.1 施工排水
3.2 沟槽开挖
3.3 沟槽支撑
3.4 管道交叉处理
3.5 沟槽回填
4 预制管安装与铺设
4.1 一般规定
4.2 钢管安装
4.3 钢管道内外防腐
4.4 铸铁、球墨铸铁管安装
4.5 非金属管安装
5 管渠
5.1 一般规定
5.2 砌筑管渠
5.3 现浇钢筋混凝土管渠
5.4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管渠
6 顶管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工作坑
6.3 设备安装
6.4 顶进
6.5 触变泥浆及注浆
7 盾构施工
8 倒虹管施工
8.1 一般规定
8.2 水下铺设管道
8.3 明挖铺设管道
9 附属构筑物
9.1 检查井及雨水口
9.2 进出水口构筑物
9.3 支墩
10 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
10.1 一般规定
10.2 压力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
10.3 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
10.4 冲洗消毒
11 工程验收
附录A 放水法或注水法试验
附录B 闭水法试验
附录C 验收记录表格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