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废止
Safety and technical code for frame scaffoldings with steel tubules in construction 收藏

发布日期:2000-10-11

实施日期:2000-12-01

主编部门: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徐崇宝,潘鼐,那路,张铁铮,张良杰,顾鸿炯,郑秋平,张爱茹,高维成,金怡,宁仁岐,杨卫东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标准书号:15112·11936

出版时间:2002-12-01

售价 26.00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符号;3 构配件材质性能;4 荷载;5 设计计算;6 构造要求;7 搭设与拆除;8 安全管理与维护;9 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中采用的落地(底撑)门式钢管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和使用。其他用途(烟囱、水塔等一般构筑物)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可按照本规范的原则进行。

根据建设部[89]建标计字第8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符号;3 构配件材质性能;4 荷载;5 设计计算;6 构造要求;7 搭设与拆除;8 安全管理与维护;9 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

本规范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66号原哈尔滨建筑大学463信箱,邮政编码:150006)。

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院 汕头国际脚手架公司 北京利建模板公司 无锡市远东建筑器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是:徐崇宝 潘鼐 那路 张铁铮 张良杰 顾鸿炯 郑秋平 张爱茹 高维成 金怡 宁仁岐 杨卫东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按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0]223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专业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89]建标计字第8号)的要求,由原哈尔滨建筑大学主编的《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经审查,批准为行业标准,其中3.0.4,6.2.2,6.2.4.1,6.5.4,6.8.1,7.3.1.4,7.3.1.5,7.3.2.1,7.3.3.1,7.5.4.4,7.5.4.5,7.5.4.6,8.0.1,8.0.2,8.0.3,8.0.5,8.0.7,8.0.10,9.4.3.6为强制性条文。该标准编号为JGJ 128-2000,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由现哈尔滨工业大学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十月十一日

目录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按术规范》的通知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 构配件材质性能

4 荷载

5 设计计算

5.1 施工设计

5.2 脚手架稳定性及搭设高度

5.3 连墙件

6 构造要求

6.1 门架

6.2 配件

6.3 加固件

6.4 转角处门架连接

6.5 连墙件

6.6 通道洞口

6.7 斜梯

6.8 地基与基础

7 搭设与拆除

7.1 施工准备

7.2 基础

7.3 搭设

7.4 验收

7.5 拆除

8 安全管理与维护

9 模板支撑与满堂脚手架

9.1 一般规定

9.2 模板支撑

9.3 满堂脚手架

9.4 搭设与拆除

附录A 门架、配件质量分类

附录B 计算用表

本规范用词说明

3.0.4 钢管应平直,平直度允许偏差为管长的1/500;两端面应平整,不得有斜口、毛口;严禁使用有硬伤(硬弯、砸扁等)及严重锈蚀的钢管。

6.2.2 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6.2.4 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2.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不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每步一设;

3.水平架在其设置层面内应连续设置;

4.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

5.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

6.5.4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6.8.1 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并作好排水,回填土地面必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8.0.1 搭拆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8.0.2 搭拆脚手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8.0.3 操作层上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8.0.5 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交叉支撑,水平架;

2.连墙件;

3.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

4.栏杆。

8.0.7 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8.0.10 沿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浏览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