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防洪标准 GB 50201-94 废止
Standard for flood control 收藏

发布日期:1994-06-02

实施日期:1995-01-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主要起草人:陈清濂,王中礼,滕炜芬,徐泳九,王国安,温善章,李文山,叶林宜,朱杰,尤家煌,程炳元,张英,戴树声,高又生,金懋高,骆承政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80058·286

出版时间:1994-12-01

售价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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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4]369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防洪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防洪标准》GB 50201-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水利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六月二日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洪标准》的通知

1 总则

2 城市

3 乡村

4 工矿企业

5 交通运输设施

5.1 铁路

5.2 公路

5.3 航运

5.4 民用机场

5.5 管道工程

5.6 木材水运工程

6 水利水电工程

6.1 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的等别和级别

6.2 水库和水电站工程

6.3 灌溉、治涝和供水工程

6.4 堤防工程

7 动力设施

8 通信设施

9 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制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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