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2018年版) GB 50437-2007 现行
Code for planning of city and town facilities for the aged 收藏

发布日期:2007-10-25

实施日期:2008-06-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编单位: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张正康,刘正平,贺文,陶韬,曹世法,曲玮,凌航,丁盛清

出版社:中国计划出版社

标准书号:155182·0471

出版时间:2019-04-01

售价 8.28

本规范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配建要求、布局与选址、场地规划。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规划。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为5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配建要求、布局与选址、场地规划。

此次局部修订工作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养老形势的新变化,在原有框架的基础上对规范进行了调整补充,促进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推动老年人设施的建设和发展;保障老年人设施的基本配置要求,为老年人创造宜居、舒适的养老环境;根据形势的变化,对不适宜的规定进行了修改。

此次局部修订共修改24条,分别为第2.0.1条、第2.0.2条、第2.0.4条、第2.0.7条、第2.0.8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2.1条、第3.2.2条、第3.2.3条、第4.1.2条、第4.1.3条、第5.1.2条、第5.1.3条、第5.2.1条、第5.2.2条、第5.2.3条、第5.3.2条、第5.3.3条、第5.4.1条、第5.4.2条、第5.4.3条、第5.4.4条、第5.4.5条;增补5条,分别为第3.2.1A条、第3.2.2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5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订的内容;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主要起草人:张正康 项志远 童本勤 程茂吉 朱茜 郭旭 涂舸 伍小兰 陈旸 张建斌 梁益 易千枫 陈小琴

主要审查人:毛其智 刘燕辉 郑向阳 闵希莹 刘志生 鹿勤 恽爽 王佳文 张帆 付冬楠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 第33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刊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2月27日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局部修订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配建要求

3.1 分级

3.2 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4 布局与选址

4.1 布局

4.2 选址

5 场地规划

5.1 建筑布置

5.2 场地设计

5.3 场地绿化

5.4 室外设施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3 Requirements of facilities

3.1 Classification

3.2 Index and requirements

4 Layout and site selection

4.1 Layout

4.2 Site selection

5 Site planning

5.1 Building arrangement

5.2 General layout

5.3 Site greening

5.4 Outdoor facilities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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